4月28日,以云南省工商学院党委书记于波为组长的省级文明学校复查认定组一行三人到我校,对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学校工作进行复查。

于波对我校获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三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我校的整体校园环境建设,以及育人环境、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指导建议。于波要求,在省级文明学校认定标准执行方面需不断加强;需要注重学校办学特点的凝练,不断提升文明学校办学品质。学校要以本次省级文明学校复查为契机,以查促建、对标对表促文明创建,推进省级文明学校创建经常化、常态化、制度化,把理想信念、思想道德贯穿其中;通过丰富载体,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省级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副校长段佳美主持汇报会并代表学校从对标对表促文明创建、多措并举促品牌培育及正视不足促改进提升三个方面汇报了学校近三年来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情况。
段佳美指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文明学校创建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创建条件及评价指标体系》精神及有关规定,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良好校风学风,巩固全校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段佳美强调,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决策部署,以这次复查为新的起点,诚恳接受认定组意见建议,坚持立德树人,持续加强创建工作,巩固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汇报会后,于波一行实地查看了我校的实训室、学生宿舍和食堂,查阅三年来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资料。